法律援助老人讨回活命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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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2: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陈澜通讯员张广志)宝应县安宜镇双目失明老人严某,2000年将11000元借给邻居陈某搞水产养殖,双方协商2006年1月底归还。去年,陈某在金湖县涉嫌杀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严某眼看还钱无望,在其儿子的陪同下,来到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宝应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多次冒严寒奔赴金湖县等地调查取证,同时与金湖县司法机关协调,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参加对陈某的庭审。在庭审中,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代理律师据理力争,向法庭说明11000元是严某下岗买断工龄的救命钱,同时严某还是名 残疾人,虽然债权未到期,但是11000元是严某的合法收入,理应得到保护。最终,法院判处陈某无期徒刑,支持严某债权的主张。2006年1月4日,在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努力下,失明老人严某终于拿到了11000元还款。《江南时报》(2006年01月09日第二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