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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创新资金”补贴企业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2:20 大连晚报

  我市设“创新资金”补贴企业创新

  今年,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多项政策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市政府还设立了专项资金

  ■本报记者马嫱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经委获悉,有志于开展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的企业,今年可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市经委希望有条件的企业抓住这个机遇,用足用好这些政策,使我市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工作更上一层楼。

  大连市政府在市本级财政设立了“市产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用于我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的补贴和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的补助。据悉,政策扶持的技术创新工作的重点主要是: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旨在把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的产学研活动及创新能力建设、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龙头产品技术升级、关键配套零部件技术攻关、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应用开发、产业技术研发等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

  对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发改委通过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鼓励企业加大投入,促进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对经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活动还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研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国家发改委对列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的将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国家财税部门还有规定: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辽宁省有关部门设立了“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贴息或补贴。省政府还在省本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专项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和装备制造业产品生产企业出口产品报关出口至货款到账期间的短期贷款贴息。市政府对我市工业企业开展的龙头产品技术升级、关键配套零部件技术攻关等6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利用“市工业发展资金”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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