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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车标着“稽查”拦路扣车》后续 “稽查”查车属“三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3:5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开封讯2005年12月19日,本报A11版以《无牌车标着“稽查”拦路扣车》为题,报道了开封市通许县练城乡蔬菜市场的“稽查人员”在公路上查扣商丘市夏邑县农民车辆一事。日前,通许县纠风办经调查认定:这一行为是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

  报道刊发后,开封市、通许县两级纠风部门对此事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调查组。调查查明2005年练城乡政府以租赁的形式对外承包。经过公开招标,练城乡以孙家军为

首的8个农民以年租金36万元的价格联合中标。根据协议,市场管理、购销、经营、服务等问题由承包方自主决策,练城乡政府不得随意干涉。为了尽快收回成本,承包方自行招聘了管理人员,成立了所谓的稽查队,并购置了一辆面包车,贴上“市场稽查”字样。

  通许县纠风办认定,练城乡蔬菜市场管理人员在公路上擅自拦查车辆属于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通许县纠风办调查组提出处理建议:责令练城乡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乡党委书记实行诫勉谈话;撤销练城乡蔬菜市场“稽查队”,将无证“稽查车”予以没收,此后凡发现类似行为将按照车匪路霸严厉打击;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场负责人孙家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周斌实习生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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