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不认账?租车行开收罚款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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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6: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本报讯 从去年11月开始,成都许多租车行陆续收到因客户闯红灯而带来的“电子眼”违法通知书,由于这些违法通知书要么找不到主,要么对方不认账,面对即将到来的春节租车高峰,为不当冤大头,许多租车行开始收取“电子眼”罚款押金。 鹏程通租车公司的张先生称,该公司从去年11月到现在已收到6张“电子眼”违法通知书,只有4张找到了当事租车人,另两张公司只好自己垫钱交了罚单。宏都租车公司的周 小姐也说,去年11月该行收到3张“电子眼”违法通知书,全都没找到落脚处,由于这几张都是她签的客户,最后分全扣在了她的头上。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在遭了冤枉之后,许多租车公司都在最近开始收取“罚款押金”。鹏程通租车行的张先生说,他们的操作方法是租车人退车时公司先向其收取四五百元作为“电子眼”罚款的押金,如果10天内车辆没有闯红灯的违法记录,这笔押金就如数退还给客户,否则他们马上通知当事人前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