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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须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6:37 重庆时报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是负责任的重要表现。

  对于公众了解事件真相,避免误信谣传,从而稳定人心,调动公众积极投身抗灾救灾,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预案要求,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一定要积极主动,准确把握,避免猜测性、歪曲性的报道。

  政策规定可以公布的,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公布。诸如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发布形式都可以视具体情况灵活采用。

  保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有权威、准确、正面的舆论引导公众。

  同时,对于在境外发生的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要求,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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