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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保平安过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6:37 重庆时报

  本报讯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市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从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和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着手,切实落实责任,明确并细化应对措施,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并结合贯彻实施《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领导高度重视,制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以及拥挤踩踏等各种事故。

  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发证条件。禁止家庭作坊生产烟花爆竹,对生产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和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坚决采取停产整顿或关闭重组措施。要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从严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落实责任主体,加大业主责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六不

  准”措施,另外,市政府还要求采取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驻厂特派员制度等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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