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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多位国资官员被查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6:37 重庆时报

  

全国十多位国资官员被查处(图)

  时报图形李娟制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因受贿而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山西省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梁有富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沁水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河南省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马凤鸣被桐柏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不平静”,让人们不得不投以审视的目光!

  部分官员利用职权大肆收取贿赂

  “国资官员腐败现象出现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他们手中的权力过大,在行使权力时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土地管理过程中就容易滋生灰色交易。”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师应松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出语令人深思。

  据新华社1月3日报道,2006年国土资源部拟采取从“三查”入手,全面刹风治乱等六项措施,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然而,就在国土资源部推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六项措施之际,2006年1月2日,山西省沁水县法院传来消息: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梁有富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

  梁有富受贿案并非个案,一些国资官员利用分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招标等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论当事人手续是否齐全,给了钱的就好办事,不给钱的就拖着不办。大肆收取贿赂,受贿数额巨大。

  权钱交易其背后是国家巨大损失

  巨额的权钱交易的背后隐藏着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纵观十几位被查处的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落马经历,往往最终牵出当地国土资源系统的腐败窝案。

  青岛市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在法庭审理中曾表示,开发土地的程序极为复杂,土地出让者、开发商和基层土地管理所要想在土地炙手可热的大环境下得到一块地,并且节约时间,必须一一打通土地规划、审批、办理用地手续等环节。

  2005年1月13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在向新闻界公布该部公开调查的五起土地违法案件时强调,这些违法案件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以及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法学专家腐败缘于手中权力过大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师应松年:

  国资官员腐败现象出现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他们手中的权力过大,在行使权力时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土地管理过程中就容易滋生灰色交易。而且相关的制度规定又不够严密,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莘:

  国土资源部门掌握着国有土地的分配权,虽然在出让土地时需要经过招、投标等环节,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正、公开的原则,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些官员往往容易受利益驱使,与部分违法开发商相勾结,进行暗箱操作。所以,要加强部门内部程序的约束力,防止个人特权,任何领导的决策都要通过部门审议和监督。据《法制早报》

  ■河南省安阳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张树生受审时间:2005年6月涉案金额:88200元处理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大地、副局长邓作先受审时间:2004年9月涉案金额:70多万处理结果:李大地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邓作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浙江省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周剑鸿受审时间:2004年3月涉案金额:11.5万处理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兼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李金保受审时间:2004年2月涉案金额:24.79万处理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据《法制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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