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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管理应纳入立法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6:3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高晓燕)狗儿随处大小便、突然伤人甚至影响交通……和众多深受狗儿之扰的市民一样,市人大代表罗荣汉昨日痛陈我市宠物管理的盲点,并提出一份关于将制定《重庆市宠物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的议案。

  狗儿泛滥影响城市形象

  非典之后,宠物的养与禁一直是市民争议的焦点。“我的生活离不开狗幺儿。”昨天下午,正在南坪宏声广场遛狗的潘女士亲昵地抚摸着爱犬的脑袋,小狗已经成为她生活中重要的精神寄托,潘女士每天下午4点准时带狗儿出来散步,狗儿也懂事,从不随地乱拉。

  潘女士认为不能因为部分野狗的违规而“一刀切”,而更多的人却认为在目前城市狗儿泛滥失控的总体环境下,必须实施严格的限制管理。

  罗荣汉认为,重庆的狗儿目前已处于失控状态,满街流浪狗乱跑、小区广场随处可见各种宠物粪便,一些狗儿还故意伤人。“这怎么看都不像大城市的形象!”罗代表说,5年前重庆出台的《重庆市预防控制狂犬病办法》尽管也有关于城市规划区内限养犬只、在限养区实施准养证制度的规定,可由于办法侧重防控狂犬病,又由卫生防疫部门主管,缺乏力度,更缺乏执法主体和操作性。经过非典时期的一轮狗儿遗弃热后,狗儿现在处于泛滥失控的状态,这让各类传染疾病有了传播的机会。

  饲养宠物必须严格登记

  罗代表认为,公平兼顾正反双方的立场,为宠物立法,重在限和管。政府有关部门要审定、公布各类宠物的限养品种目录,饲养宠物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许可和防疫制度,取得合格证后,宠物才能外出活动,主人除了不得将宠物带进公交车辆、客运船只等公众聚集的处所外,其余场所可在不扰民的情况下供宠物活动,但若发生任何扰民、伤人、污染情况,主人担负赔偿全责。其次,饲养宠物者如果被发现野放宠物,应受到从重处罚。

  另外,罗代表提议宠物管理执法主体应定为市市政委,由城管进行执法,相关部门协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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