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幼儿园大班最多不超35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6:3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殷雪莲)未经市或区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任何学前教育机构不得取“双语”、“实验”等字样。在昨日举行的全市幼教工作会上,市教委向各区县印发了《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对学前机构名称、班级人数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幼儿园名称不得乱取

  目前我市的双语、实验幼儿园比比皆是,许多幼儿园纷纷打着“xx双语幼儿园”、“xx特色实验幼儿园”的称号,让不少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眼花缭乱,然而家长们却乐于花高价让孩子读一些有特色的幼儿园。不过以后幼儿园可不能再随便冠以“双语”、“实验”等称号。

  在昨日出台的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学前机构名称必须规范,必须注明所在区县,名称中不得带有与实际不符的或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该办法规定,未经市或区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任何学前教育机构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重庆”、“实验”、“双语”、“英语”、“艺术”、“体育”、“特色”等字样。

  小班每班20人至25人

  大班额现象是一些幼儿园、学前班,特别是一些民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存在的现象。在管理办法中,对幼儿园、学前班的人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班额招生,不得擅自扩大班额。

  办法规定,幼儿园小班每班人数为20~25人;中班每班人数为26~30人;大班(混合班)每班人数为31~35人;学前班每班人数为36~40人;婴儿班每班不超过2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管理办法还规定,各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定期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学前机构方可开展新学期的招生工作,凡审核不合格的,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取消其办学资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