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优惠券塞给执法便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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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8:34 沈阳今报 |
今报讯(记者常征)“找‘霸王’,寻‘霸王’。”工商执法人员身着便服暗访时,手里居然被塞了两张印有“霸王条款”的优惠券。 给“霸王条款”的10天改正期限到了。几天来,辽宁省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明察暗访,对拒不改正的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霸王”自个儿送上门 在中街路的一家大型珠宝店前,巨幅广告上的一行字被白胶纸粘得严严实实,“被粘上的字是‘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执法人员说,不少商家在10天内进行了整改,除掉了“最终解释权”等涉及“霸王条款”的字样。 暗访途中,一名执法人员接过一男子沿街分发的两张优惠券。看了优惠券,执法人员乐了:“券上写着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KTV俱乐部所有,这不是‘霸王条款’吗?”面对送上门的“霸王”,执法人员“顺藤摸瓜”进行了处理。 照相馆挂着个“老霸王” “如遇机器出现故障冲坏胶卷,按原质价赔偿。”在中街路一家经营多年的照像馆,执法人员指着价格表上的一行字说,照片是有特殊意义的,照相馆冲坏胶卷只按原价赔偿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样的店堂告示属于“霸王条款”。 “这个价格表已经挂了至少五六年了,现在已经不按它定价了。”照像馆的员工说。执法人员向照像馆下发了询问通知单,让其接受调查处理。照像馆的员工也当场利落地摘下价格表,去掉了挂了多年的“老霸王”。 还有19户企业没改正 “免费停车,但发生偷盗、破损等概不负责”、“如有丢失概不负责”,在和平区南京街一家超市内,两条“霸王条款”被执法人员当场拿下。而和平北大街一家旅行社竟备有两份合同,执法人员几经周折才在一份合同里发现“旅游人(甲方)需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集合,否则视为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霸王条款”,执法人员表示将予以严惩。 沈阳市工商局合同处田洪仁副处长说,执法人员走访检查了896户企业,对267户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还有19户企业拒不改正,执法人员正在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