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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无忧却忧郁成疾独居老人更需要“精神赡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8:50 淄博新闻网

  “我今年75岁了,身体还可以,每月退休金2000多元,吃穿不愁,儿女们也很孝顺,经常往家里买东西,还给我雇了保姆,但就是不大常见面,让我觉得很孤单。”从市直机关退休的老干部王先生这样评价自己的独居生活。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城市老人中至少有2/3的老人无子女陪伴居住,老人与儿女难得见面的占了两成还多,由于缺少情感交流,许多老年人常常觉得孤独寂寞,有的甚至忧郁成疾。他们普遍认为,自己的儿女在物质方面很孝顺,但在精神赡养方面却表现得不太尽如人意。

  半月见一次面,儿子探望太少了据王先生说,他有三个子女,大女儿前年去了美国,小女儿在上海落户,身边只有儿子,但这几年儿子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一直忙于事业,不常回家。2001年,儿子结婚了,婚后便买了房子搬了出去。一开始还每个星期回一次家,2002年孙子出生后,回家的次数多了些,但从去年孙子上了幼儿园后,儿子回家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通常都是半月才回来一趟,有时候只坐十几分钟,放下一大堆东西就走,有时候干脆一月也不朝面,只让司机送些东西回来,小孙子更是难得见一次面。再加上两个女儿都在外地,平时只能依靠电话联系,王先生老两口着实烦恼了很长时间,一开始,为了排解寂寞,老两口还参加小区里组织的各种活动,但自从去年10月份老伴去世后,王先生便再也没有心情出去游玩了。看到老父亲心情不好,儿子给他找了个保姆,负责他每日的饮食起居,但老人依旧觉得很烦闷。

  老人说:“其实我吃穿不愁,儿女们也常往家捎东西,都是很孝顺的孩子,我没有物质上的赡养要求,我有能力养活自己,不要求儿子给我钱物,只是希望儿子对自己的日常生活多关心、体贴一点,特别是能在周末休息时,多来探望几次,不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家。” 独居老人更需要精神赡养记者从法院和律师事务所了解到,过去法院受理的老人赡养维权案中,多以要求子女物质赡养为主,这种情况现在城市中已不多见,但却有不少老人来咨询精神赡养的问题。采访中一位律师告诉记者,他曾接到一位老人的咨询电话,这位老人说,他很想和子女一同居住,体味家的温馨和亲情,但儿媳坚决不同意,他问这种情况能否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城市老人大多都是独居,很少有人能与子女们一起生活,有些子女即使平时回家吃饭,也大多都是吃完饭就走,很少与老人进行情感交流。这种情况的存在,让这些年龄在60岁至80岁之间的老人感到精神上非常孤独。 采访中不少老人都希望,年轻的子女能对父母的精神多加关注,不要让他们终日生活在孤独中。

  相关链接:北京立法要求,子女与父母同城居住的,两周之内必须看望老人一次。提起北京的这个立法,我市不少老年市民建议,作为已迈入老龄化社会的我市也应该从关心老年人健康的角度出发,为“精神赡养”立法,将“精神赡养”纳入法律调整范畴,使其从道德责任“硬化”为法律义务,从而让老人们得到更多的精神抚慰和关爱。(本报记者董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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