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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监督“回行案件” 网上一目了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9:08 检察日报

  事件

  如何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捕、不诉和退回补充侦查等案件进行有效监督,一直是检察机关面临的监督难题。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借助信息化平台,通过和萧山区公安分局共同组建“回行案件”网上跟踪监督系统,探索出了一条有效监督“回行案件”处理情况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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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回行案件”,是指经过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审查后回流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检察机关无罪不捕、检察机关疑罪不捕、检察机关定罪不捕、疑罪公安机关要求从检察机关撤回报捕、无罪公安机关要求从检察机关撤回报捕、证据不足检察机关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不足检察机关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疑罪公安机关要求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无罪公安机关要求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无罪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疑罪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检察机关决定疑罪不起诉、检察机关决定绝对不起诉、检察机关决定相对不起诉以及其他回行情形等15种类型。

  

杭州萧山:监督“回行案件”网上一目了然

  干警在统计已预警的案件

  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只要问起“回行案件”网上跟踪监督系统,该院的检察人员无不津津乐道。2005年,该院已对无罪不捕、疑罪不捕、定罪不捕、疑罪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等10余种情形的121件147人“回行案件”全都在网上作了跟踪监督,其中一半以上案件公安机关都在预警提示下及时作出了回行处理。

  电子表格内容翔实

  据该院案件质量检验科科长俞建伟介绍,近几年来,该院经过审查处理后回流到公安机关的不捕、不诉和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达100多件。这些案件最终的处理情况如何,检察机关很难掌握。为了使“回行案件”能够做到及时、依法正确处理,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公正执法,该院提出了在网上跟踪监督的办法。该办法一经提出,便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经过协商,该院和萧山区公安分局共同组建了与互联网、内部三级网完全隔绝的局域网,开发了“回行案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软件,专门对经过审查后回流到公安机关的那部分案件进行跟踪监督。2005年7月1日起,“回行案件”处理情况网络动态跟踪监督系统开始试行。

  打开跟踪监督系统,一张电子表格便映入了眼帘。电子表格上显示出所有回流到公安机关的案件。在这个系统中,检察人员要把所监督案件的公安案号、检察案号、“回行案件”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收案时间、承办人、涉嫌罪名、回行时间、回行理由、采取强制措施时间、强制措施种类等项目一一公布于网上;而公安人员则要将相应的承办人员、变更强制措施时间及种类、变更强制措施期满时间、回行处理期满时间、回行处理完毕时间、回行处理结果等项目在相应栏中公开上网。

  网上监督确有成效

  对这样一个监督系统,公安机关真的愿意支持吗?监督是否有效?带着这些疑问,笔者随手点开了一个案件,处理结果立即在电脑屏幕上显示出来:

  犯罪嫌疑人孙建定,因涉嫌窝藏、收购销售赃物罪,于2005年3月30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检察院审查后于2005年4月30日以涉嫌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不予批捕为由退回到公安机关。经监督后,公安机关在2005年5月1日即变更强制措施,于6月23日处理完毕,作出了定罪不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决定。

  “你看,案件被退回后,公安机关立即变更了强制措施,若不进行跟踪监督,我们就不可能知道公安机关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作了处理,也没法知道公安机关如何作了处理。”俞建伟解释说。

  随后,笔者又点开了一起不予批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余柏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作出不批捕决定并于2005年4月30日将该案退回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一个月之内即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公安机关同样受益

  在点击案件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有些案件的位置上有指示灯在闪烁,经询问后得知,检察机关在网上上传的案件较多,公安机关可能因案件多而没来得及马上处理,因此,该院设置了报警机制,如果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未将回行处理结果登记上网,系统将自动报警提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在公安机关将回行处理结果登记上网之前,系统每季度自动报警一次。

  据介绍,系统根据办案到期时间的长短设置了不同的报警信号。如蓝灯表示6个月还没处理;红灯表示3个月还没处理,绿灯表示1个月还没处理。通过不同颜色的预警提示,更加及时和有效地促进了检察机关对“回行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和监督。

  采访过程中,笔者恰巧遇到了萧山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的一位民警前来交流案情。谈到“回行案件”跟踪监督机制时,民警告诉笔者,网上跟踪监督对促进公安工作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补充证据更及时、更认真仔细了;二是对案件的审结效率更高了;三是对于采取强制措施需解除的案件,会及时给予解除。以往因为案件多,常常是拖拖再说,现在有了监督系统,特别是设置了报警机制,就像无形的紧箍咒,时时敦促办案人员及时处理案件,不敢怠慢。说着,这位民警随手点开了一个检察院因无罪不捕退回的案件,公安机关在退回的当天即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处理。若在以往,当案件比较多时,这类案件往往要在期限快到时才会作出处理。

  

杭州萧山:监督“回行案件”网上一目了然

  干警们在讨论公安机关“回行案件”处理情况

  采访侧记

  网上图书馆:做知识的富翁

  沈燕萍

  

杭州萧山:监督“回行案件”网上一目了然

  网上图书管理员在管理图书网络

  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采访的过程中,在感受“回行案件”网上跟踪监督系统为该院的检察工作带来种种新气象的同时,笔者又对该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局域网上创建电子图书馆的新举措产生了浓厚兴趣。

  进入该院的局域网,网上的电子图书馆一下子吸引了笔者的眼球。为了方便干警学习、查阅书籍,该院在网上建立了图书系统,把原本存放在该院图书室里的所有书籍全部上传到网上。同时,该院还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干警把私人所有的书籍也上网交流,以便干警共享。为方便查阅,该院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设计了图书管理系统,将所有书籍根据书名、作者等进行分类,并形成目录,只要点击目录即可查询到所要书籍。

  干警小沈为了完成一篇学术论文,四处寻找导师向他推荐的《司法创新》一书,然而逛了多家书店也没找到。正巧,单位建立了网上图书馆,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上网搜索了一下,竟发现该院反贪局李吉提供的书籍里恰好有他需要的那本书。

  该院办公室主任金志刚介绍说,现代知识更新快,对一名检察人员来说,不断充实知识非常必要。网上图书馆正是借助大家的力量,构建了一个庞大的资料库。网上图书馆已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认可,到目前为止已有600余册干警私人书籍上传到了网上,内容涉及到法律、办公、政工、技术、英语等多个方面。有的干警仅一人就上传了75本。

  据介绍,该院已和新华书店取得了联系,新书的目录和内容提要也会及时上网公布,干警可根据需要,提出建议,院里会根据情况及时进行采购。此外,该院还为干警开通了“网上期刊网”,为干警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知识平台;还为每一位干警办理了杭州市和萧山区图书馆的通用卡。难怪该院的干警常开玩笑说,他们是知识的富翁,人人拥有上百册图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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