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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瞒报突发事件要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9: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六条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

、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总体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国务院8日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至此,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共6章,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

  在总体预案中,明确提出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六条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总体预案将其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总体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体预案规定,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立即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必要时,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总体预案规定,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总体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作了详细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总体预案明确,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预案文本可登录中国政府网或新华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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