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授权窃听与法律相抵触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0: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电美国《华盛顿邮报》7日报道说,美国国会研究机构6日发表报告认为,美国总统布什对他授权进行境内窃听一事的辩解与美国现有法律相抵触,其理由从法律上说站不住脚。 报告指出,布什不能将他在“9·11”事件后在反恐方面所获得的广泛权力作为他绕开法庭秘密授权国家安全局对美国境内居民的国际通信进行窃听的依据。报告说,“9·11 ”事件后,国会通过特别决议授予总统在反恐方面的广泛权力,但侧重点是使用军事力量的权力,并不能因此认为国会同意布什授权进行境内窃听可以绕开法庭。报告指出,国会在1978年通过《对外情报检查法》时,已明确要求政府在进行此类窃听活动前寻求特别设立的司法部情报检查法庭的同意。美国《纽约时报》上月首次披露,布什曾于2002年秘密下令,授权国家安全局对境内居民的国际通信(长途电话和电子邮件)实施窃听和监视,以寻找恐怖活动的证据。白宫还曾要求该报不要进行这一报道。 此事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很大争议,有人指责这一做法不仅侵犯了公民权利,而且违反了《对外情报检查法》当中关于进行境内窃听需经法庭批准的规定。包括共和党人在内的许多国会议员都要求政府对此作出解释。但布什和政府其他官员都反复声称这一做法完全合法,并称美国宪法和国会在“9·11”事件后对布什在反恐方面的特别授权都赋予了布什如此行事的权力。 另据报道,美国国会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斯佩克特表示将就这一事件举行国会听证会,而情报检查法庭也将于本月9日就此事举行内部听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