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抢劫案首犯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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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1:02 宁夏日报 |
本报讯(记者 罗晓红)1月6日凌晨1时许,“4·15”系列抢劫案首犯丁龙,在吴忠市城区一家网吧里被银川市公安局交通公安分局的刑警抓获。 据了解,丁龙是贺兰县金贵镇农民,20岁。2002年因盗窃他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出狱后,他结交了一帮社会闲杂人员干起了持刀抢劫的勾当。2005年4月5日晚,丁龙等6人在银川市兴庆区光华门附近持刀抢劫一男士手机1部;在离作案地点不远处,又持刀 抢劫2名女孩手机1部。同年4月13日晚,他们又在银川市西夏区分别持刀抢劫2名出租车司机,共抢得现金150余元。第二天,丁龙等人坐上1辆捷达出租车,当车行驶至贺兰山小口子一偏僻路段时,几人将司机手脚捆绑,用座垫套套住司机头部,抢走100元现金和捷达轿车。为了抢得更多的财物,几名嫌犯商议抢劫加油站。2005年4月16日夜间,几名嫌犯又持刀抢劫了兴庆区通贵镇的1个加油站,抢得现金1600元。据警方查明,丁龙等11名嫌犯共抢劫作案15起。作案地点遍布银川市、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内蒙古阿左旗、西安市,陕西乾县。银川市公安局交通分局接到报案后,展开缜密侦查。2005年5月1日晚将正在作案的马刚等嫌犯抓获,首犯丁龙驾车逃窜。1月6日,在外逃亡了半年多的丁龙终于落入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