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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高于公布价格 车主有权拒绝付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1:2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吴明京

  宁波晚报讯我市6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日前发布诚信宣言,声明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将价格公开、杜绝假冒、保证质量。

  这些企业将建立车辆用户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两年以上,定期跟踪回访客户。与

客户公平签订并履行车辆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或增加作业项目。按照规定出具竣工合格证或质量保证卡,公示质量承诺保证期,执行车辆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承诺保证期内,对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的车辆故障无偿提供返修服务。

  6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公开表示:主要维修项目服务价格上墙公示,向车主提供全部维修项目收费标准、配件价格查询平台。车主如发现主要维修项目未公示收费标准或发现实际收费高于公布价格的,有权拒绝付费。同时,依法使用规定结算票据,并向车主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的工时费和材料费分项计算。若企业不出具规定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车主可拒绝付费。

  这60家企业刚刚被评为2005年度维修诚信服务优秀示范单位,大部分拥有一类资质,不少企业是各大品牌汽车的宁波4S店,宁波宝通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康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宁波鑫之杰汽车有限公司和宁南汽车客运分公司修理厂等均在列。

  如果市民发现这些企业有违反诚信宣言的行为,可拨打96520电话投诉。

  新闻备忘:截至2005年底,全市现有各类机动车(摩托车)维修业户3496家,全市从业人员共计17771人,每千辆车维修点数为3.53(其中一、二类企业为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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