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热议]多吃一只鸡腿被罚50元:不是嘴馋惹的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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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4:0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事件 去年12月31日中午,深圳龙岗区雪象社区中浩工业城的新锦大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决定为庆元旦给员工加餐,比平常多一只免费鸡腿,结果先到的一些员工多刷了几次卡,多拿了几只鸡腿。1月3日,该公司在员工上班打卡处贴出公告:多吃一只鸡腿者将被罚款50元,另记小过一次。该公司共有65人受罚,最高的被罚款250元。(8日南方都市报) 评论 唉,都是嘴馋惹的祸!那些受罚员工一定会在心里这样说。但在我看来,公司如此罚款的“勇气”,显然是由于资本本身有着对劳动力的强大控制能力。这样的“惩罚性管理”,很容易给员工带来强烈的剥夺感和屈辱感,影响其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 至今我国根本没有适用于各种类型和不同性质企业的《企业奖惩条例》,对企业罚款适用的情形、范围、罚款额幅度、罚款次数、罚款程序等作全面的规范。这样一来,一些企业就钻法律不完善的空子,乱行罚款权,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管理如果没有健康的文化道德伦理基因,员工就对企业无感情,对同事很漠然,根本不会视企业如家。因为他们虽身在企业,心中却没有安全感、归属感。免费的鸡腿不吃白不吃,我吃了就不管别人有没有得吃,这样的“鸡腿事件”,难道不是因为企业管理长期缺乏健康的伦理道德文化基因才造成的吗? ——单士兵(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