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周总理十条家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5:13 兰州晨报

  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同志制定了十条家规:

  ●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

  ●来者一律住招待所;

  ●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无工作者总理付伙食费;

  ●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准用招待券;

  ●不允许请客送礼;

  ●不允许动用公家汽车;

  ●凡个人生活,能自己做的事,不要别人来办;

  ●艰苦朴素;

  ●不炫耀自己;

  ●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据人民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