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之门开向寻常百姓家 北京市人大立法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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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8:33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 题:立法之门开向寻常百姓家——北京市人大“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见闻 记者 刘江 刚刚过去的元旦和即将到来的春节,对于公司职员姜疆和退休职工王菊来说都是不 同寻常的。他们都是普通的北京市民,一个迷恋节日里烟花绽放的热闹喜庆,一个为鞭炮引发的城市安全和环保问题忧心忡忡。北京200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体现了他们的心声。2005年8月,他们与其他14位市民作为陈述人,在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举办的立法听证会上表达了对政府决策的看法。以他们为代表的各种不同意见,在新出台的地方立法中得到体现:2005年9月北京市人大审议通过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被禁止12年的烟花爆竹重新回到京城百姓的节日生活,同时对烟花爆竹的管理也更加趋向规范与合理。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说,开门立法能更广泛地汇聚民情、民意和民智,并有效地提高法律质量。 聚焦热点难点 烟花爆竹立法听证会是2005年北京百姓社会生活中最不能忽略的一幕。禁止还是放开?民俗传统与安全环保孰重孰轻?民意与行政管理如何平衡?由北京市人大主导的民意调查和听证会引发了社会全员大讨论。这是自2004年新交法听证会后,普通市民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的新一波高潮。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张引说:“我们的原则是,听证事项必须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必须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立法听证会前夕,北京市人大和市政府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其中,向市民发放的调查问卷多达6万份。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首都之窗也进行了公开的意见征集,半个月里征得市民意见900多条。市人大还召开座谈会200次,并向770位市、区人大代表和60位属北京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征求了意见。 所有征集来的意见,被逐一分类、归纳整理,作为制定草案的参考。同时,群众意见最为集中、争论最大的两个焦点——限放地区和时间,被作为立法听证会的听证事项。 此外,2005年,北京市人大民主立法另一个引人注目的举动是将立法公示形成制度。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前都要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法规草案内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还可以通过媒体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普通市民在一部地方法规制订程序的前端,便可对其发表意见。 不让百姓说了白说 目前,听证会制度逐渐成为全国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集民意的一种普遍方式,但其中有些却是“先决策、后听证”,形式大于实质。北京市人大则努力探索听证会制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真正实现其对立法工作的实效。 北京市烟花爆竹立法听证会在征求意见、陈述人报名、公布名单、听证会新闻报道等全过程都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状态,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在当日的听证会现场,进行了充分调查和认真准备的陈述人积极、鲜明地表达各自意见,观点交锋十分激烈。官方网站公布了长达63页的立法听证报告,原原本本地记录了听证会上每位陈述人的发言。其间既有尖锐的批评和争论,也有极具建设性的意见。 张引说,立法听证会是“开门立法”的一种重要形式,目的在于广泛听取民意,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后面执法的效率。他认为,如果只是走过场,公众的意见没有采纳,会极大地影响他们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开门立法”也就很难走下去。张引说,“我们必须坚持‘先听证,后决策’,不能让公众的意见‘说了白说’。” 追踪人大新闻的许多媒体记者发现,人大的报道不再是简单的程序报道,而是充满了变数和动态。早在听证会前便经过代表、委员、专家精心修改的法律草案,在听证会后还是会出现十分明显的变化。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量吸收了市民意见,对燃放时间的规定更加细化,对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源头管理问题更加严格。 融合民意更能接受现实考验 张引认为,“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完整内涵应该包含3个层面:一是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集思广益,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增强公众对法的理解,为法律的实施打下基础;三是体现和保障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他说,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平等权利,也正是“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核心价值所在。 事实上,通过座谈会、民意调查、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听证会等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人们明显感受到,各种利益群体的观点不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趋向交叉甚至融合。 在新交法和烟花爆竹立法听证会上,陈述人虽然所持观点各有不同,但很多人发表的意见都表明,大家在竭力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开始反观他人视点,并自觉地进行换位思考,尽量做到不同利益各方和睦相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在利益和价值观多元化的今天,一部经受得住时间和现实考验的良法必须要建立在民意广泛参与的基础上。 事实上,经过各方意见的充分讨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努力,开门立法形成的法律在现实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经过“人权”和“路权”的辩论,北京机动车司机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路人的守法意识也日渐加强。另外,在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节日——元旦,截至1日零时,北京市110、119均未接到一起非法燃放报警。“禁改限”的首个新年夜,北京市区各医院均未因收治烟花爆竹炸伤病人而应接不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