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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见死不救问题需要制度配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0:05 红网

  在近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强调,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北京娱乐信报》1月8日)

  高部长的这番话,让人想起了不久前发生的王建民事件。2005年12月13日晚,在北

京同仁医院急诊走廊距抢救室不到10米处,来京打工的王建民因无钱治病,在“疼、救命”的哀嚎声中死去。可以说,高部长的表态,乃是对王建民事件的一个回应。

  王建民事件引出了贫困危重病人的救治责任问题。我们固然应该从职业道德的角度,谴责某些医院医德缺失、见死不救,但是这类病人的医疗费用由谁买单,却不是靠道德谴责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高部长开出的药方是,公立医院开展一定规模的特需医疗服务,所得收入用来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略加思索就会发现,这里存在一个自相矛盾的地方。一方面,卫生部要求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规模,以免影响基本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又要依靠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限制这种服务显然不利于救助弱势人群。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矛盾,是因为主管部门把问题全部推到了医院头上,希望医院通过市场化的牟利手段予以解决,却回避了制度不够完善这个问题。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看看西方国家的穷人生病之后怎么办。无论是经济发达还是欠发达国家,施行全民免费公共医疗服务的占多数。在加拿大,国民无论穷富均享受相同的免费医疗服务,甚至不允许个人花钱看病。在美国,穷人吃医疗“免费午餐”的主要方式是申请由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美国每个州还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名目繁多的免费保险计划。在美国看病一般都不需要当场付钱,当账单寄来的时候,如果你认为自己没有能力付,就可以向医院社区医疗救济事务办公室说明自己的情况。经过调查后如果确认情况属实,医院就会全部或者部分免掉你的医疗费用。支撑这些救济措施的,是美国政府每年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上万亿美元财政开销。穷人看病,政府买单,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志。

  有人认为,我国的公共财政无力负担穷人的医疗保障。可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平均负担卫生总费用的57.2%,而经济蓬勃发展的中国只负担了39.4%。近些年来我国GDP高速增长,政府税收更是突飞猛进。短短6年时间内,全国财政收入就由1999年的1万亿元,增长到2005年3万亿元。与此同时,看病贵却成为新的民生三大问题之一,公众普遍感受公共医疗服务远不比以前。显然,这不仅仅是政府的经济能力问题。

  有专家说,目前的公立医院丧失了“公益心”。其实,与其说公立医院缺乏公益心,不如说制度不够完善更合适。近些年来的一些医疗政策,比如说“以药补医”,比如说提高服务价格,以便建立所谓“合理的补偿机制”,实质都是推卸责任,向患者转嫁财政负担。某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荒唐的“医院反哺政府”现象。

  要解决王建民这样的病人的医疗救助问题,仅仅靠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加速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才能使穷人看病就医的费用问题得到解决。从根本上说,解决见死不救问题还需要制度配套。

  (稿源:红网)

  (作者:莫林浩)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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