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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牌”伤害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0:14 红网

  兰州一超市竟规定员工吃饭、喝水、上厕所都得申领“事由牌”和“用餐牌”,而且“事由牌”的数量很少,这使得员工很不方便。即使拿上“事由牌”,喝水、上厕所、打标签等,最多不能超过15分钟,当员工到了通道口,还须拍身自检后,才能出去。有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我感到很压抑,有点像活在监狱里。”(1月8日《扬子晚报》)

  缘何使用“事由牌”?据该超市办公室主任说,这样做“对超市管理有利。”

  常言说得好,管理出效益。加强对超市的管理并没有错。问题是用什么指导思想管理,用什么方法去管理。这家超市把员工似乎当作“小偷”看待,不仅观念上有问题,在方法上也不妥。员工连吃饭和如厕的自由和权力都受到限制,这不仅侵害了员工的尊严,也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在如此环境里工作,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然受到严重压抑,企业的效益从何而来?

  这种不近人情的举措,也伤害了企业自身的形象。试想,本企业的员工该方便的地方都不给予方便,作为上帝的顾客,还能享受到优质、方便的服务吗?很难说。万一有员工“内急”难忍,即便装作笑脸相迎,也许与“苦恼人的笑”毫无二致。这样的购物环境,肯定对顾客是没有多少吸引力的。如此者,生意能火红得起来吗?

  《尚书·旅獒》写道:“德盛不狎侮。”意谓品德高尚的人,不侮慢别人。该企业使用“事由牌”,主要缘于对职工的不信任,说得不客气,是一种无知和少涵养的表现。殊不知,善人者,人亦善之。要打动别人的心,自己的行为必须合乎人情。尊重他人,也就是尊重自身。对员工如此不尊重、不信任,势必会使企业丧失亲和力、凝聚力和发展力。

  任何一家企业,无论是地位显赫的老总,还是默默无闻的普通员工,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应该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关心,这样才能和谐相处,和气生财。“己所勿欲,勿施于人”。如果管理失度,严而无“格”,就会上下不和,彼此猜疑,互抱戒心,导致合力大减。这样的企业肯定是没有前途的。

  “事由牌”最终究竟伤害了谁,不是明摆着么?

  (稿源:红网)

  (作者:沈仰佑)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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