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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外来务工者同享市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1:56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江苏省苏州市实施“新苏州人计划”,对外来务工人员按市民待遇一一落实,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新老苏州人携手发展,共享成果。

  苏州市经济多年来持续快速增长,吸引了大批外来务工人员,近3年外来人口从257万增加到近400万。苏州市市长阎立表示,实施“新苏州人计划”,首先是承认外来人口为苏州发展作出的贡献,他们也是苏州4000亿元GDP的贡献者,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安排,使他们

分享发展的成果。同时,外来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苏州提升城市水准,是构建“和谐苏州”的重要保证。

  在苏州,只要符合条件,外来人口参加社保,以上年苏州职工平均收入为基数,外来员工缴11%,单位缴34%。与本地职工一视同仁,平等参保,平等享受,不搞两个标准。从养老、医疗、工伤到生育、失业,五险合一。在苏州农村种田的5万外来农民,也被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今年,苏州将推行少儿大病医疗保险,在苏州读书的外来农民工子女,符合条件的也可参保。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3万外来人员子女在苏州中小学就读,比3年前翻了一番。其中,12.7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近63%。全市批办、备案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已有68所,政府鼓励公办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合作办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纳入培训体系。

  在苏州城乡,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搬进小区、享受市民生活。昆山开发区新建25处集中居住区,22万外来人员中已有17万人入住。苏州新区投入1.1亿元,新建8万平方米的集中住宿区,为1.12万外来工解决了居住问题。

  (宁文)

  本报讯新华社记者方益波报道:杭州市近日出台《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5年内实现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同城同待遇”。《意见》强调要用“外来务工人员”的称谓代替从前的“农民工”俗称,以凸显打破城乡身份观念的现代意识。

  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表示,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生活,共享城市文明是城市建设的重要课题。杭州市有关方面解释,“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非杭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区务工且办理《暂住证》的所有人员,过去常常被称为“农民工”。统一改用“外来务工人员”称谓,一是基于农民工已同产业工人一样,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二是他们工作、生活、居住于城市,与土地已经基本没有劳动和收入上的联系;三是出于对进城务工人员价值和身份的尊重。

  根据该《意见》,到2010年,杭州市区将形成比较完善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实现安居乐业,在住房安排、子女教育、社会保障、政治权利等方面,逐步实现外来务工人员与市区户籍居民享受相同或相近的待遇。

  《意见》提出,坚持市、区、街道(社区)、企业和个人联动,逐步形成多形式、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体系;最大限度扩大义务教育招生规模,保证凡符合有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能入学;完善基本的医疗服务体系,扩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服务,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看病难”问题;基本形成适应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制度日益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的比例达到70%以上,外来务工党员纳入企业或社区党组织管理。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华东新闻》(2006年01月10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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