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成立法援研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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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2:27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近日,由汕头大学和汕头市司法局联合设立的“汕头大学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在汕大正式成立,成为我国首家专门从事法律援助研究的机构。 汕头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将在该市司法局的指导下,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日常工作以及法律援助下乡村、进社区等专项活动,以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援助对象,无偿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切实化解社会法律纠 纷和矛盾。根据协议,汕头大学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法律援助研究及执行教学专家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律援助网站,组织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此外,通过法律援助服务的具体实践,对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诊所式法律教育等。 (杨应森黄乐生) 《华南新闻》(2006年01月10日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