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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突发事件背后的诱发因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7:28 大众网-大众日报

  国务院1月8日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要求,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统计资料显示:每年我国由于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计6500亿元人民币,约占GDP总量的6%,20万人的生命被夺去。其中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社会治

安事件造成的损失共计1500亿元,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共计2000亿元,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共计500亿元。这些数字预示着高风险社会的来临,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发布表明我们正在建立系统的危机管理体系,这是建设安全、和谐社会的必然。

  因为,在现实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突发事件的不可控制、巨大的破坏性与政府日常工作性质、方法、程序方面的巨大差异,往往会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造成意想不到的灾难,甚至可能引发区域乃至全国、全球性的危机。突发事件造成的最大危害在于社会正常秩序遭到破坏并由此带来社会心理的脆弱。那么,在笔者看来,我们不但要重视建立系统的危机管理体系,更要重视诱发突发事件背后的因素。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首先是多阶层、多元化的社会正在形成,社会流动性加强、个体社会责任感削弱的同时,社会的控制力也在减弱。其次是各个阶层的不公平感都在增强,相对剥夺感成为潜在的社会心理,落后的利益补偿机制导致利益损害现象增加。最后是社会管理模式还没有实现良好的对接。所有这些,如果处理不好,就极可能诱发多种类型的突发性事件,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就拿失业问题来说,失业正成为诱发突发事件的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在城市,大量下岗失业人群正成为酝酿社会不稳定重要人群。在农村,需要转移的劳动力人口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还不能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失业人口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增长,随时都可能引发群体性冲突事件。

  总之,我国目前正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既是关键发展期,同时又是矛盾凸显期,将面临突发公共事件所带来的严峻考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突发事件不会时时发生,但必须时刻做好准备。政府公共管理的目的就是使用少量的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的钱治疗。因此,在建立系统的危机管理体系的同时,重视诱发突发事件背后的因素对于造福公众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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