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重在“督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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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7:30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1月9日讯(记者张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我省从2005年开始,全面实施“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督导考核制度”。今天,省教育厅邀请王克英、文选德、刘玉娥等6名省督学顾问和部分省督学举行座谈会,征询他们对实施“两项督导评估”的建议和意见。副省长许云昭参加座谈。 根据省里规划,2005年至2007年三年内分别有41个县、51个县、34个县接受省里的 督导评估。目前,全省2005年度的县级自查自评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州的初评考核工作即将启动。今年4月份,省里将组织4个督导团,完成全省首轮省级督导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两项督导评估”的开展,对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环境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县(市、区)转移支付中10%用于危改的经费已基本到位,平调学杂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已基本消除。座谈会上,省督学顾问及督学们认为,要把握好督与导的关系,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督政为主;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监督为主,重在督导结果的运用。要大力提倡素质教育,同时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等热点教育问题的专项督查。 据悉,“两项督导评估”工作将是2006年乃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教育督导的“重中之重”。今年,省里还将对已经接受过督导评估的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一次办学行为的专项督查,同时,对名校所带民校的“四独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其遵守政策规范。还要督促各地全面启动对民办学校、职业学校及幼儿园的督导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