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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启动,单位和个人可有条件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8:26 南京报业网

  □通讯员崔洁肖水金金陵晚报记者徐红霞

  【金陵晚报报道】 在发布会上记者还获悉,从今年开始,单位或个人凭借相关证件,可以到南京市检察院查询自1997年以来,发生在5大系统内的行贿案件。

  市检察院具体负责该项目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去年5月份开

始试点,今年才正式对外开放的。查询的范围是,全国检察机关自1997年以来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以及介绍贿赂罪。

  谈及开展该查询工作的目的,检察官介绍说,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司法机关一般对受贿对象的打击力度很大,而对相对应的行贿对象却比较宽容。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或个人可以了解到某单位或个人是否曾犯过行贿罪以及相应的处罚结果,对对方的信誉作出评估,从而判断是否与其合作,加大对行贿人的处罚力度。如招标单位可以对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查询,以判断投标方的信誉。但检察机关不会参与或干预查询人对查询结果作出处理,仅仅是为其提供了一个服务的平台。

  单位(部门)想查询的,应当到市检察院提供书面申请,持主管部门或单位的有效介绍信及承办人身份证、工作证,并提供相关的项目文书(正件和复印件)。个人想要查询的,也得提供书面申请,持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并提供相关的项目文书(正件和复印件)。如果手续齐全,查询方半小时内就能得到检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答复,最长不会超过3天。

  在采访中,检察官特意强调,并不是普通市民只要提供了身份证就能查询,查询方还必须说明查询的目的,检方只受理用于正当事项的查询申请。同时,查询方一个月之内还必须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检方,以便存档。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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