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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作创良好环境 闽拟新政策加快对台农业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8: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0日电 来自福建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特别安排的“闽台农业全面合作交流”专题协商座谈会上的消息称,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地今年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为闽台农业合作创造良好环境。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福建省政府将出台《关于促进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并争取将福建的闽台农业合作试验区规划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而

福建省制定的《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已于去年10月在京征求过各主管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获得充分肯定。

  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檀云坤介绍说,福建自1981年第一家注册的台资农业企业在漳州落户到去年底,闽累计批办农业台资企业项目1783个,合同利用台资21.6亿美元,实际到资12.7亿美元。目前,闽省农业利用台资总额列大陆各省市首位,已经成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密集区。

  檀云坤表示,今年福建省将按照规划全力办好试验区,推动闽台农业合作向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在合作内容上,集中做好农业先进和适用技术、资金以及先进管理模式等关键环节的合作突破;在合作项目上,重点放在种苗(包括农业、渔业、林业等种子种苗)和农产品加工项目上;在工作措施上,力求建好基地,搭好平台、以项目带动和资金调整促进突破。

  为借鉴台湾农业经营管理经验,将选择一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经验开展试点;在国有农场和其它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试点;充分利用“小三通”和对台小额贸易的既有基础和政策条件,承接好台湾农产品登陆;在福州、项目等地建设台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逐步形成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中心。(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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