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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等待了5年 晚育抵押金何时退还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9:14 沈阳晚报

  已交了7年的晚育抵押金,迟迟没有退还,没有给个解释!万般无奈之下,读者闫先生求助本报。

  居民:签订合同抵押金难退

  闫先生告诉记者,1999年2月,他和妻子去当时户口所在地———轻工街道办事处办
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当时闫先生妻子没有达到晚育年龄,按照要求交纳了500元钱的计划生育抵押金,并与街道计生办签定了晚育合同。合同上标明,如果闫先生夫妇履行了晚育合同,保证金如数退还给本人。

  2005年初,他们去领取押金,得知街道重组,便来到后归为的轻重工街道办事处。据闫先生说,工作人员调查后告诉他们,街道取消重组之后,这笔钱账面上没有,因此无法退还这笔钱。闫先生一家找了多次,也没有得到具体说法,按照当初签定的晚育合同,闫先生夫妇已经履行合同,早在2001年12月就该返还,但这笔费用至今没有得到退还。

  1月9日,记者见到了闫先生和他手中当初与轻工街道办事处签定的晚育合同以及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注明是2001年12月到期。

  街道:正在调查,押金一定退

  随后,记者与铁西区轻重工街道办事处取得了联系,负责此项工作的毛副主任告诉记者,像闫先生这样的情况,目前街道已经登记了两家,都是同类问题。由于街道重组,人员变动等情况,有当时经办的工作人员退休或者分流,造成了现在情况需要重新调查核实,目前街道正在对这类情况做登记,以便了解情况,之后会专门向领导汇报,给予尽快处理。毛副主任表示,抵押金一定会按照规定如数退还,他们正在调查处理此事,请居民放心。本报记者刘洋实习生吴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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