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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业还是要有话好好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9:14 沈阳晚报

  前期报道:2006年1月6日,由于拖欠物业部门1000余元物业费,在法院判决后,业主仍不执行判决,最终业主李某被刑事拘留。业主欠费———物业没钱———服务减少———更多业主不交费,难收的物业费就这样在业主与物业间,形成恶性循环。对于业主来说,要是交了物业费得不到等价服务,这钱还不如不交。而对于物业来说,收缴物业费也并非易事。

  1月7日、8日,记者的电话成了“热线”,对于“物业费”,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公

司都有太多的话要说。

  业主担心:交钱就能得到服务?

  大东区的赵先生对记者说:“交了物业费得不到服务怎么办?与其到那时陷入被动,还不如当初就不交,物业费应该和物业提供的服务是等价的,如果物业所承诺的服务全部兑现,并且得到业主们满意,那我们肯定会交物业费。但如果交了钱物业不服务,或者服务不尽心,那这钱不就白交了?我建议采取打分的方式收取物业费,满分10分,业主们根据物业的表现打分,满分的话就付全额物业费用,如果是8分的话就付80%%的物业费,这样一来业主们就不会有顾虑了。”

  物业无奈:没钱拿什么服务?

  三利物业公司的李总告诉记者:“物业和业主有协议,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的服务不到位或者不合法,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但是业主经常使用的却是直接制裁物业公司———不交物业费。这样只会恶性循环,物业的服务更不能使业主满意,而业主更有理由不交物业费。”记者发现,有一些小区,由于物业费收缴率低,物业公司只能将大门关掉几个,以此节约雇用保安的费用。小区楼内的卫生也只能简单维护。

  业主们有顾虑,物业公司也叫苦,虽然各有各的观点,各有各的理由,但两者却有着共同的目标———创建和谐家园,出现这样的局面,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都是不想看到的。本报记者白昕记者电话:82168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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