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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拆违”敲诈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9:2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杨联文李婷)“大拆违”扮靓市容,改善投资环境,深得民心。可是一些不法之徒竟利用“拆违”敲诈。1月9日下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这样一起敲诈勒索案进行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唐本建、杨承明、王义民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

  被告人唐本建与被害人贺某原有工程往来。2005年7月,被告人唐本建、杨承明、王义民3人预谋,以向拆违办举报贺某有违章建筑为由,向贺某索要2万元。至案发时止,贺某

分两次汇4000元钱至杨指定的账户,均被杨承明取走。案发后,杨承明退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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