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颁发“委屈奖”不如增添沟通渠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9:31 上海青年报

  □苏婧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曾明近日建议,设立城管“委屈奖”,对在执法中受到侮辱、伤害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城管队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新京报》1月9日)设立奖项的目的,或言结果,就是一种引导,一种鼓励。但笔者想提出的问题是,对于城管,我们是否需要提倡,甚至是要求城管人员们通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一个委屈者呢?

  诚然,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中,一些城管野蛮执法的报道频频被曝光。比如,河南农民进城卖瓜遭城管野蛮执法,整车西瓜被摔烂;比如重庆城管野蛮执法,孕妇被撞下身出血流产等等。这说明,目前部分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野蛮粗暴的行为,存在态度蛮横张扬的现象,这支队伍需要反省和整改。而且,事实上,因为部分城管的暴力执法行为,导致城管与商贩甚至与一些市民关系并不是很融洽,整个城管群体也颇受微词。但对此我们开出的药方———“委屈奖”,就可以药到病除吗?“委屈”两个字包含的无奈与忍辱,是不是已经预示着副作用会比药效更明显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们所追求的人性化执法、所呼吁的文明与规范的执法,并不是让执法者消弭自己的个性,收起自己的锋芒,去做一个忍气吞声、逆来顺受的老好人。因为倘若这样,恐怕与放置一个呆呆的稻草人没有区别。应当说,也许听闻了一些城管的负面报道,部分市民对待城管存在着刻板的偏见。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的人。客观地说,城管是维护城市秩序和城市形象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而且大部分的城管还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做着本职的工作。当然,城管队员在对待违规者时绝不应当烦躁粗鲁,绝不能以暴制暴,拳脚相向;但在笔者看来,他们依然可以态度坚决、可以义正词严、可以严格执法,可以坚守自己的立场。而且,城管执法人员常常处于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激烈的执法环境当中,受到伤害和侵犯的几率较高,一些城管队员已经屡屡严重负伤,而且因为社会的关注,还背负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在这样的状况下,为何还要求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为何还要鼓励他们甘受委屈呢?他们难道没有权利在对方做出袭击行为时,正当地保护自己吗?

  笔者以为,目前,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制度保护,建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投诉和对责任者的追究制度,加大对暴力抗法的打击力度是必需的。除此以外,或许城管与民众之间还需要的,是相互沟通与足够的理解。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开拓这样的渠道,让城管了解商贩的不易与生活的艰辛,也让民众了解城管的难处与工作的艰苦,从而相互体谅,增进和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