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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年内“出炉”第一批农民职称 分为四级,评定者享受6大优先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9:5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许蕾通讯员/王小明唐联彬)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花都区人事局获悉,作为广州市推行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的试点,花都区近日出台了《花都区乡土人才技术职称评定办法》、《花都区关于开发管理农村人才的实施办法》和《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评定办法”、“实施办法”和“意见”),为农民评职称,并将于全市范围内推行。第一批农民职称将于年内评定“出炉”。

  评选条件

  农村实用专才

  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职称等级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和高级四级,颁发由广州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根据农村实用人才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名称上注明专业类别,如园艺专业,可称“园艺技师”(简称为“园艺师”)。在农村从事一线生产的专业人才是职称评选的“大热门”,主要包括6大类: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工业、农村经济管理、皮革皮具、农村民间艺术等专业技术工作以及科技致富带头人和群众公认的“田秀才”、“土专家”等。在农业第一线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参加该评定。

  职称待遇

  可优先获得贷款

  获得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原身份不变,并具有以下权利:1、优先应聘农技人员;2、受聘在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享受技术职称津贴;3、优先与单位或农户签订有偿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推广合同;4、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讲座、交流、进修或应邀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活动,应聘到外地传授技术;5、优先获得有关部门提供的学术技术资料、信息、农用生产资料等;6、优先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和获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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