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商场“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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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06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来自工商联界的易敬平委员认为,长沙市一些商场以处在流通环节的有利地位,以我为主制定游戏规则,用霸王条款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条码费、堆码费,甚至店庆费、节庆费、店铺装修费、新店开业费、推广费等等,再加上拖欠、克扣、占用供应商货款资金,商场空手套白狼的行为必将恶化市场秩序,阻碍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易敬平委员建议,鉴于现行法律体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上存在的缺陷与漏洞,市 政府应出台行政法规,将零供关系等交易关系纳入法律规范,确保交易双方能够在公平原则下,实现各自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另外,市工商局要加大对商场的稽查力度,坚决清理整治商场“霸王条款”,并向社会公布商场和供货商的示范文本。本报记者 李贵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