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清理整治商场“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06 红网-三湘都市报

  来自工商联界的易敬平委员认为,长沙市一些商场以处在流通环节的有利地位,以我为主制定游戏规则,用霸王条款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条码费、堆码费,甚至店庆费、节庆费、店铺装修费、新店开业费、推广费等等,再加上拖欠、克扣、占用供应商货款资金,商场空手套白狼的行为必将恶化市场秩序,阻碍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易敬平委员建议,鉴于现行法律体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上存在的缺陷与漏洞,市

政府应出台行政法规,将零供关系等交易关系纳入法律规范,确保交易双方能够在公平原则下,实现各自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另外,市工商局要加大对商场的稽查力度,坚决清理整治商场“霸王条款”,并向社会公布商场和供货商的示范文本。

  本报记者 李贵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