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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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11 南方日报 |
民声快报 南方热线:020-87360888 深圳报料:0755-83266969 13714056003 赵小姐:我打算与未婚夫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请问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深圳市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如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2、申请人的未婚证明;3、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4、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委托他人办理或一个人去办理是不会被受理的。 何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