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11 南方日报

  民声快报

  南方热线:020-87360888

  深圳报料:0755-83266969

  13714056003

  赵小姐:我打算与未婚夫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请问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深圳市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如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2、申请人的未婚证明;3、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4、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委托他人办理或一个人去办理是不会被受理的。

  何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