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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大促销别忙掏钱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1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周立明通讯员李莉

  宁波晚报讯随着新春佳节的即将到来,商家促销又进入高峰期。在新花样层出不穷的商家促销活动中,消费者究竟是否真的获得实惠、有哪些问题需引起注意呢?昨天,市工商局“12315”中心发出节日消费警示。

  近两年来,返券、折扣和促销广告的组合已渐成为我市商界促销活动的主流,然而,同时也发生了为数不少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市工商局“12315”中心在去年12月就受理此类投诉61起。

  “12315”工作人员昨天将这类消费投诉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以期引起广大消费者与商家的注意:一是价格的标注不真实,高额返券时的标价比原价高;二是商场活动期间卖期货,无货没关系,先付钱拿到赠券等优惠,等有货时再来取,结果是用赠券买的物品拿了,而真正要买的物品却没有了;三是广告宣传购物可获赠品,结果赠送的物品是假冒的商品;四是价格的标注执行不严肃,如用现金支付要300元,用赠券购物就要400元;五是返回赠券购物受岐视,在有些商品上商家明确标示赠券不能购买,但在消费者获得赠券时并没有被告知有此限制,而且用赠券买的物品不能三包等。还有,一些顾客购买了打折商品,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性能故障要求商场退货、换货时,商场却以“打折商品概不退换”为借口逃避责任。

  “12315”奉劝广大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宣传,避免落入消费陷阱;按需消费,以免买而不用造成浪费;注重质量,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和性能,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格;注意安全,特别是年老体弱者不要参与抢购,否则易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促销场所由于顾客多、空气质量差,逗留时间过长也会影响身体健康;弄清商家促销的方式和相关政策规定,一旦受到侵害,要及时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或行政执法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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