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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巴须领统一标识 才可搭载学生 屡教不改的违规教育机构将被责令停止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1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雪芬)“第一,用铁的手腕治理学校安全;第二就是重拳出击,减少和杜绝学校的安全和伤亡事故。”在日前召开的校巴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根楷下达命令。据了解,针对中山目前存在的校巴安全隐患情况,中山市委、市政府定下最大决心进行整治,对有违规违法行车记录、屡教不改的教育机构,将依法责令停止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据调查,中山目前有校巴795辆,其中学校自购车241辆、租用市公共汽车公司176辆,其余是办学者私人购车、社区或村集体车辆、租用无客运资质公司和私人车辆。校车中的大部分为客运公司淘汰的二手车,车容车况较差,而司机也多为外省市户籍,个别驾驶员驾龄短、经验浅,甚至出现个别无证驾驶或持假证驾驶现象,违规营运、超载现象比较普遍,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情况,中山市教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在1月4日联合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师生接送车辆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要求,所有参与学生接送的车辆必须是学校自有车辆和在中山注册的有客运资格的运输公司客运车辆,同时必须到机动车检测站接受性能检测,合格后报教育部门备案,领取全市统一的学生接送车标识,没有此标识的车辆不得搭载学生上路;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照,驾龄须在3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近3年内无死亡交通事故和负有责任记录。

  据悉,中山还将通过增加车辆、增开营运线路、有条件的镇区开通学生接送专车等办法,解决学生乘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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