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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销售猫腻多旅客叫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2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闻提示

  本来计划藉元旦之后人少价廉之机出游的张女士现在很郁闷,“旅游广告眼花缭乱,实际销售线路竟没有几条”。原来,张女士根据旅游广告参团竟也未能报名成行,白白浪费了好不容易申请到的假期。

  近日,记者接到张女士等多名消费者类似的投诉。尽管一些旅游业内人士认为“司空见惯”,“一般都会退款”,但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类行为涉嫌虚假广告。

  张女士等消费者也希望有关部门规范旅游广告有名无实等问题,并对报名却未能成行者给予补偿。

  文/本报记者李靖

  旅客宣传不实参团麻烦多

  根据张女士等消费者的反映及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花花绿绿、五花八门的旅游广告引发的问题颇多,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广告有名无实”问题首当其冲。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本来想1月7日去九寨沟,而且在广告上看到各大旅行社都有推出该线路,甚至某老牌旅行社还标明为“1月7日”的团,按照单位纪律规定,肯定要先请假再出行,不可能“先斩后奏”。因此,张女士提前拿到假期后,开始打电话询问,其中,多家旅行社热线表示可以报名。于是,第二天,张女士前往营业点报名,谁知,张女士中意的线路竟然一夜之间都“停售”了,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最快也要到2月1日。当张女士特地打的赶往标明“1月7日”出团的老牌旅行社时,营业部人员竟然告诉她,是热线小姐弄错了,该线路在1月4日已经“停售”。但事实上,该团的广告1月4日才见报。

  “先招徕后‘升级’”之类的问题是消费者反映的又一问题。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张女士差不多,也是先看广告,再打电话询问,虽然他提前了5天报名,但却被不断“升级”。

  原来,王先生报名的是九寨沟双飞五天游,第二天,就被劝告报名“四飞四天游”吧,王先生心想反正可以省得旅途劳累,就依劝改了,谁知,第三天,王先生又被告知,“四飞四天游贵宾团”只有两个人报名,可能要取消,而超级贵宾团报名的人多一些,王先生因为已经确定了假期,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再次“升级”。

  但事实上,能否出行还要“天定”。这也是消费者反映的第三个问题。尽管报名时一般都说明散客参团要10人以上出行,但消费者告诉记者,往往到了出发前一天才电话通知取消了,而这时自己出行已很困难,而且旅行社只是退款了事。

  除此以外,还有消费者反映广告价格“水分”多的问题,比如,广告上标明的价格与实际报名时缴费相距甚远,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环保车等一些旅游景点的费用等众多费用需要另交,加起来也有数百元。

  对于这些问题,张女士等消费者表示,希望旅行社能够多一点诚信,“做生意实在一点,广告不要乱打”,更希望有关部门予以规范,当散客成不了团难以出行时,除了退款还能给予赔偿,毕竟花费了许多时间、精力和金钱。

  业内人士旅游不确定因素多

  对于张女士等消费者的遭遇,一位旅游界业内人士不以为然地表示,这都是公开的“秘密”了,“旅游广告上很多团本来就是没有的”。

  另一位从做散客旅游转为商务会务旅游的业内人士钱先生告诉记者,这都已司空见惯的,几乎成了“行规”,广告某种程度上只是为了聚集“人气”。同时,钱先生也告诉记者,旅游本身确实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除了报名的人数之外,食宿行方面都有可能临时出现问题,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无法出行。

  为何旅行社不能加大透明度呢?钱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向其好朋友的一个旅游团成员公开各环节的价目,但遭到地接社的反对,认为他泄漏了“商业秘密”,毕竟每家旅行社拿到的机票、房价都有所不同。

  消委会打擦边球涉嫌虚假广告

  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的投诉时有接到,但旅游广告存在的不少问题是在打擦边球,只能是说其不够透明,涉嫌虚假广告;因为,有的时候广告中并没有明确要约诸如出行时间等具体内容,难以视同一份合同来明确责任,如果明确了出行时间,旅行社也有一些“合理”理由开脱。

  为此,消委会认为,张女士的这种“报不上团”情况只能是通过旅行社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诚信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以及有关部门出台措施加强管理等才能解决。

  有关专家则指出建立相关的特殊赔偿制度,根据《合同法》,旅游广告的本质是一种要约邀请,如果让消费者“期望落空”,或者经法院审查确有事实证明“期望落空”,应该对相关有损害的人都予以赔偿。

  链接

  成不了团可索取赔偿

  像王先生那种游客报名参团旅游,临出发时却被旅行社取消行程的怎么办呢?

  记者了解到,关于旅行社取消行程的赔偿问题,省旅游局制定的《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规定,游客报名后旅行社因其他情况必须取消团队行程的,旅行社应如实向游客说明原因,并尽早与游客协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额退还游客已交团费并按下列标准赔偿游客违约金:出发前7天以上,赔偿已交费用的2%;出发前4~6天,赔偿已交费用的5%;出发前1~3天,赔偿已交费用的15%;出发当天,赔偿已交费用的30%。

  吁曝光不良旅行社

  省民进在去年两会期间向省政协大会提交了一份有关“呼吁整顿旅游虚假广告”的提案,认为目前旅行社发布的旅游广告误导市民的情况十分普遍,影响了旅游业的诚信。

  省民进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旅游业广告进行全面整顿,查处旅行社以虚假广告招徕游客的违规行为;要制定旅游广告的行业标准,明确旅游广告的价格应包括的项目费用,明示广告价格外另收费的项目;做好游客投诉的查处工作,让媒体曝光以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旅行社,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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