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猪肉四证齐全方可出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42 南方都市报

  猪肉四证齐全方可出售

  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不合格农产品将实行召回制

  本报讯(记者刘荣)商家出售的猪肉如果没有有效验讫印章、检疫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条码或屠宰加工单位出具的肉类出厂电子单据,农业和工商部门将可以没收该批猪肉予以

销毁。近日,在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并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以此进一步建立完善深圳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每头生猪都要有身份证

  在这次刚刚通过的《条例》草案中,深圳将以立法形式规定,深圳市生猪屠宰实行检验检疫条码制度及电子网络化单据管理,动物防疫部门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产品发放条码,条码中标有生猪产地、屠宰场名和肉品供应商等信息。这意味着几乎要给每头出售的猪都办一张“身份证”。为此,去年下半年,深圳市农业和质监两大部门就有关技术问题展开合作,并开始在一些大型超市试点。

  除此之外,今后在深圳市场上销售的猪肉必须具有有效验讫印章、检疫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条码和屠宰加工单位出具的肉类出厂电子单据4大凭证,如果缺乏其中一证,农业和工商部门都可以没收该批猪肉,并予以销毁。

  将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

  除对猪肉有具体规定外,其他农产品安全管理也有具体措施,比如要求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退出制和召回制。按照《条例》,一旦发现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有害药物,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将立即发布公告,并在公告发布的90日内,把该农产品产地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列入“黑名单”,停止从该地采购相同种类的农产品。来自市农林渔业局的统计显示,深圳去年先后因为多次检测猪肉不合格而先后9次停止了江西樟树等地区的生猪入深。

  《条例》草案还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从规划、区域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测等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从源头上加强了对农产品产地的管理,并定期公布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同时,农药、饲料、肥料和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也列入监管范围,农产品生产者必须建立投入品经营记录制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