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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酒类流通管理有了执法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54 生活报

  本报记者 芦伟坤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牡丹江市将结束8年来酒类流通管理缺乏执法依据等历史问题,该市的酒类流通管理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运行轨道。

  据了解,牡市出台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明确了酒类流通过程中相关企业的备

案登记、经营规则、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供货商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必须认真填《酒类流通随付单》。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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