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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方法和步骤初步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3:13 兰州晨报

  我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方法和步骤初步确定先登记定级再套改工资

  本报讯(记者朱婕)1月9日,在全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全省组织、人事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分组讨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初步确定了我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方法和步骤。今年,我省将重点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的确定和工资套改等入轨运

行工作。

  会议要求,在实施《公务员法》的过程中,要严格实施范围和职位设置审批程序,严禁越权审批;严格公务员登记条件和程序,严禁放宽条件和超编登记;严格考录制度和调任规定,严禁“违规进人”;严格职位管理,严禁超职数配备人员。

  公务员登记不得超编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我省将首先实施公务员登记制度,公务员登记必须在实行和参照(依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础上,在《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而且公务员的登记必须要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进行,不得超编登记。今后,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都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在公务员登记的基础上,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务员管理数据库。

  超出规定职数自行消化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规范非领导职务的设置比例和名称。对超出规定职数的,要自行消化,今后不得再超职数配备人员。在国家和省上有关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定出台前,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工资套改依据职务级别公务员登记和职务级别确定完成以后,全省将按照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进行工资套改。公务员按照确定的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本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重新审批要按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批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列入参照管理的范围。对于《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列入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要紧扣“法律、法规授权”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规定,进行清理,重新界定,重新审批。经批准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法》及有关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按《公务员法》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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