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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化妆品也要加贴QS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4:44 海峡网-厦门晚报

  新规定5月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 王蔚然) 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从今年5月份开始,电器、化妆品等一系列工业产品的外包装上也将陆续出现QS(质量安全)标志。

  据介绍,QS标志以往主要用于食品质量安全领域,带有QS标志的产品就代表着经过

国家的批准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等15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未通过QS认证不允许上市销售。

  为了让消费者更清晰地了解产品的质量,我国新近出台的有关法律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违者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据介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 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采用大写汉语拼音XK加十位阿拉伯数字编码组成:XK××-×××-×××××。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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