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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一代理村主任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5:18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宁津讯(通讯员刘月异刘云霞)近日,宁津县杜集镇庵镇代理村主任王海灵,因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5年12月7日,宁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宁津县国土资源局移送案件:杜集镇魏庵村代主任王海灵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权。经查,王海灵自2004年春任职以后,不分批次、不按规定,随意安排宅基地,并按地类不同、位置不同、面积不同等

因素,分别收取一定数量的现金,共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作为宅基地使用93宗,其中90宗收费,转让金额为近15万元,集体已作收入的76000多元,未作收入的73000多元,皆被王海灵侵占,转让面积计42.24亩,其中基本农田计5.62亩,其余土地为村内空闲地及坑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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