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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非法行医将被从重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6:25 北京晚报

  本报中午消息(记者张雪梅)今天上午10时,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通报了我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进展,并公布了卫生部近日出台的《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

  卫生部上午公布了《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要求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强化责任追究制度。针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个别地方仍存在打击非法行医

不力,继续违规审批,对违规医疗机构处罚过轻,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或其他不作为行为处罚不到位等问题。《意见》规定了如下六种情节应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和个人: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自查自纠不认真,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或有问题不及时进行处理上报,经上级部门督察发现的;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转办的投诉以及辖区外要求协查、协办的案件拒不办理、故意拖延、影响查处的;12个月内经两次以上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其违法违规行为的;包庇、袒护问题,干扰对其责任进行调查处理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仍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对控告、揭发、检举其过错行为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据卫生部介绍,目前,全国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成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部分省级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成立了专门的应急处置部门。2005年底,全国已有66%的乡镇卫生院和93.21%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00%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现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此外,卫生部今天还公布了2005年12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全国共报告法定甲、乙类传染病300186例,死亡934人。除鼠疫、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和白喉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余22种甲、乙类传染病均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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