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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福娃现邕城 工商部门提醒无授权即为假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2:14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唐湘屏

  为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推出了奥运会吉祥物“福娃”。近日,记者在南宁市场“摸”了一下,发现各种各样的假冒福娃正在市场流通。

  福娃“百变”现身

  自奥运福娃诞生后,五花八门的假冒福娃也跟着“降生”。记者在南宁市交易场看到,福娃胸针单买一个3元,一套15元。

  还有卖主销售中空的福娃陶瓷存钱罐:在福娃的后脑勺上有一个硬币投币口。这个“高级”一点的福娃卖十几元一个。

  在南宁市和平商场一楼,福娃“变身”为桌饰品,五个奥运福娃装在弹簧上,弹簧下面有一个真空吸附器,可以贴在桌上。该商场楼上还有印着福娃的衣服销售。

  在南宁市一些中小学附近,则可以看见很多封面印有福娃的笔记本(如右图)、福娃钥匙扣、帽子、纪念章等系列产品出售。

  为什么福娃一出来,就有那么多盗版福娃跟风?因为福娃有市场,但正版福娃价贵量少,而假冒福娃成本低,价格相对便宜,想“赶时髦”但又囊中羞涩的市民就将目光转向“李鬼”了。一位批发商贩告诉记者,他平均每天都能发很多货出去,南宁市一些县城的精品店、零售店都来这里进货。“商场的福娃那么贵,有几个人买得起?”他这样和记者说。

  卖主明知故“卖”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卖这些产品的商家或卖主有点“底气不足”,货物也不敢摆在显眼处,卖给顾客时也显得比较谨慎。在交易场,当记者提出看货时,一个老板从一沓贴画下面抽出几板胸针。问她是否合法,老板谨慎地说:“你买就买,问那么多干吗?”说着就将胸针重新压在贴画下面。

  在一个店铺里虽然没有福娃陈列,但老板向记者介绍了他的福娃货品,并说:“这里没有货,你要买的话我就去仓库拿给你。”“为什么不把样品摆出来?”他说:“不敢啊,这是不让卖的。上面要来查,一查就被没收了。一般都是熟客来向我提货,我才卖给他。”

  无授权就是假冒产品

  南宁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奥运福娃是第29届奥运会的吉祥物,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保护,未得到奥运会组委会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将“福娃”用于商业广告宣传。

  只要当事人无法出具奥组委的任何授权文件,即可初步认定为涉嫌侵犯奥运标志专有权,侵犯奥运标志专有权是直接引致商标法的条文进行查处的。

  广西区内惟一受奥组委授权,经营奥运福娃的王府井百货,面对市面上的众多“李鬼”,则显得有点无奈。既然奥运福娃有这么大的市场,为什么奥组委不多开发一些产品或加大产品投放量?王府井负责人说,他们也向北京奥组委反映了这个问题,但是那边的答复是奥运福娃是奥运会纪念品,量少才能体现“物以稀为贵”,价格高才能体现其价值。因此,奥运福娃系列产品实行全国限量销售,每个点平均供货。

  编辑:韦怡作者:唐湘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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