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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机动车须无条件避让左转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5: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情形41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A机动车右转弯,未让相对方向的左转弯的B机动车先行的;B无过错行为,则A承担全部责任。

  解读:本情形与情形13类似,无论是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还是在没有信号灯、交警控制的路口,当右转弯车与相对方向左转弯车发生冲突时,右转车必须无条件避让左转车。不仅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依此判定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此类事故,同样适用

  情形42:无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A机动车未让右方道路驶来的B非机动车先行的;B无过错行为;A承担全部责任(见示意图)。

  解读:在没有信号灯和交警的路口,左方来车让右方来车先行,这一通行规则不仅仅适用于机动车之间,同样也适用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情形44就与本情形“左方机动车避让右方自行车”正好相反,位于路口左方的自行车同样应当避让右方来的机动车。程双 记者 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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