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强化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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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10:06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毛群安介绍说,针对各地存在的打击非法行医不力的情况,卫生部和打击非法行医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出台一个《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 在这个意见中规定,出现下列情况要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和个人: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自查自纠不认真,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或者有问题不及时进行处理上报,经上级部门督察发现的;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转办的投诉案件以及辖区外要求协查、协办的案件拒不办 理、故意拖延、影响查处的;12个月内经两次以上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其违法违规行为的;包庇、袒护问题,干扰对其责任进行调查处理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仍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对控告、揭发、检举其过错行为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