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大户将被定期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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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
泉州交警将建立信息发布平台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颜鹏)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该部门将尽快建立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违法、事故信息公共媒体信息发布平台。该平台将把运输企业驾驶员严重违法行为、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情况定期公布,倡导运输企业在聘用客车驾驶员时应当查询该驾驶员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记录,构建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监督体系 。据介绍,去年11月,泉州市交警支队曾经公布了一批客运司机交通违法大户。其中,客车司机林荣清竟有22次交通违法行为,洪务聪有18次交通违法行为。尽管他们在交通违法的“黑名单”上名列前茅,但却不去接受处理。这批“老赖”司机被泉州市交警支队通报批评。 泉州市交警支队通报批评的这些司机分属于泉州市各家客运公司,与此同时,共有76辆车因交通违法记录过多被通报批评,其中,交通违法不去处理次数最多的司机林荣清所驾驶的客车,共有31次交通违法记录被记录在交警部门的电脑内,也是名列前茅。而在去年之前,交警支队也曾经通报过交通违法大户,有一个惠安的驾驶员,一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竟然达到100多次。在通报时,交警要求泉州各客运单位要敦促未按规定处理的违法驾驶员15日内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处理。 根据省交警总队的规定,交通违法超过30次的营运客车驾驶员将被进行统计造册并进行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当地主要报纸上予以公开曝光;交通违法超过10次的驾驶人列入“黑名单”库,进行跟踪管理并登记造册;对满12分未参加学习或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以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驾驶员,督促其不得参加春运;对一年期间平均每车交通违法超过10次的客运企业发整改通知书。 尽管处罚比较严苛,但是一般通报交通违法大户的时间是在每年的11月份。客运公司在平时很难了解自己的驾驶员的交通违法情况。而该信息平台的建立将使各客运公司及时了解其驾驶员的交通违法情况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