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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北京两会特别报道(四) 58名委员支招维修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昨天,记者从市政协提案委了解到,去年确定的6件重点督办提案已经全部办复,有的已经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有的被政府部门作为今后参考。而在这6件提案当中,刘子华等58名委员联合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的建议》备受关注,市建委也两次与政协委员座谈,听取委员意见。现在市建委已经开通网上查询系统,市民可以随时上网查询自己维修资金账户的情况。

  

迎接北京两会特别报道(四)58名委员支招维修金

  市建委将对1999年以前的维修资金管理及支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信报记者 刘志坚/摄

  业主

  使用难——

  八年来竟然从未动用过

  北京玻璃研究院在西罗园小区3号、31号两栋楼里共有45户职工宿舍。从1997年开始,已有37户宿舍被职工以3万元到5万元的成本价买回了产权,并按照2%的比例交纳了房屋维修资金。“这些钱大约78万元,全部存在北京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笔资金从未动用过,“几年来,单位各宿舍楼的外墙粉刷、水泵维修等,用的都是售房款。”

  去年7月,一份报告交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城第一管理部,提出“依据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部申请我院的住房公共维修资金人民币195512.04元”。“这份报告没有被批准,管理部告诉我们资金不能动用,先用售房款解决。”据了解,玻璃研究院剩下可动用的6.5万元售房款已远不够电梯改造的费用了。

  知情难——

  业主不知资金使用情况

  据介绍,公共维修资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资金。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交纳住宅维修资金。如由开发企业代收的,开发企业则应及时交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由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代为管理。待住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市小区办将代管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房屋管理企业代管。

  “但在实践中,常出现开发企业或物业公司代收之后不及时交到小区办,或擅自挪用公共维修资金,或是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无法知道该笔款项的使用情况等诸多问题,广大业主的权利无从得到保障。”这位业内人士表示。

  建委

  批准难——

  符合条件和程序的不多

  根据市建委的通报情况显示,自2000年2月开始,到2004年12月31日,全市共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43.35亿元,并由市区小区办负责归集监督,期间按活期

存款利率计息。房改房售后维修资金自2001年4月开始归集,截止到2004年底,共归集7.99亿元。房改房售后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负责归集,并存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所有归集资金存在市财政局指定的专户,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资金管理安全可靠。“这些公共维修资金到现在没有使用,这也是建委头痛的问题。主要是法定的程序难以落实,都是咨询的多,符合使用条件和程序的少。2000年以来,已有不少小区提出过申请,但基本上没有被批准的。”

  认定难——

  资金使用细则还未出台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公共维修资金必须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但是,现在许多小区连业主委员会都没有成立,因为维修资金都是业主的,政府无法直接替业主批准资金的使用。因此,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也是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关键。

  另外,资金使用的相关细则没有出台,也是造成无法使用资金的原因。在昨天的会上,李晓林委员说,1999年北京1088号文件第13条规定,对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细则另行通知,“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出台相关细则,申请人也不知道如何申请。”

  当然,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工程的有关技术标准、费用额度难以认定等也是造成没有使用的重要原因。

  

迎接北京两会特别报道(四)58名委员支招维修金

  ■新闻背景

  近八成提案被解决和采纳

  市政协通报2005年提案工作情况时表示,在1354件提案中,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或被采纳的有1060件,占提案总数的79%,105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其中,短期内难以解决或作为今后参考的284件,占提案总数的21%。有5件提案未能按时办复,另有会后提案5件,有关单位正在办理当中。

  对于一些提案最终的办理进程和结果,提案委启动了对提案办理结果的跟踪工作,并对《天通苑、回龙观小区配套设施和交通》等5个问题进行了跟踪检查。

  委员建议

  建议1 设立专门账户

  核查款项

  市政协委员刘子华等委员在去年的两会上提出“关于加大对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的建议”,这份提案也被列入今年市政协的重点督办提案。

  刘子华委员建议,为保障公共维修资金真正能做到专款专用,特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设立专项账户,指定专门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款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该款项真正用于小区公共维护与建设,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

  建议2 选择试点小区进行尝试

  刘绮菲、王安根、李慧玲等委员表示,维修资金其实属于居民的私有财产,政府在统一管理方面应当充分听取居民的建议,并尽快出台相关细则,使资金的使用规范合理。他们建议,可以将此议题放到网上争取市民的意见,让市民公开讨论和参与;对于1993年到1999年的公共维修资金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全市的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甚至可以选择一两个小区作为试点,对进行申请、使用资金进行尝试。

  市建委回复

  物业管理办法将要立法

  去年,部分市政协委员曾两次来到市建委,听取市建委办理提案通报。

  据介绍,《物业管理办法》已经列入市政府的立法计划,其中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细化,对维修资金的分摊、业主开户和指定银行等进行详细规定。下一步,市建委一方面将对1999年以后的资金的归集继续做好催缴工作,同时,也将针对1999年以前的维修资金管理及支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资金管理网站已经开通

  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网站已于去年7月18日正式开通。新系统保证了银行、业主等各个涉及维修资金的主体,都能按照各自的权限在网上直接实现维修资金的交纳、划转、使用与记账、审批、分摊、结息、增值、查询、监督管理等功能,做到实时管理,大大提高了资金管理的透明度。普通市民不但可以直接从网上查询资金的使用情况,还能对资金进行监督。

  通过招标确定开户银行

  市建委将协商人大、政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银监会、消协产生的业主代表等方面,组建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资金管理的监督。同时,还将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资金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再确定几家业委会开户银行;同时还将推荐一批中介机构,为业委会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审计及资金管理方面的会计记账工作服务。

  信报记者 赵磊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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