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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文化人人有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2:57 人民网-华南新闻

  一个新的名词正在热起来。它叫“非物质文化遗产”。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比我们通常所说的“传统文化”更宽泛。它包括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进入现代社会,在市场经济冲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农耕(游牧)文明逐渐削弱,民众生活方式嬗变,主要靠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失却了生存的土壤。一些有历史、文化和科研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随着传承人逝去而消亡。

  这一状况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重视。2003年,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启动。2004年8月,我国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广东具有深厚的人文沉淀,流传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风格独特,丰富。民间音乐、曲艺、戏曲、美术和工艺等遍布城乡。目前,广东省命名了4批共123个县、镇、村为“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命名了7名“广东省优秀民间艺术师”。29个地方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民间特色艺术之乡”。广东省还启动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口号。但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绝不仅仅是文化部门和专家、学者的事情,需要社会各界献计献策,共同努力。

  《华南新闻》(2006年01月12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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