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分时度假的“三大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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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4: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对分时度假,相关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分时度假的法规,在管理上出现了真空地带。前段时间,中消协就接到多起关于分时度假的投诉案件,提醒消费者警惕分时度假的″三大陷阱″。 陷阱一:承诺诱人,但″隐项″颇多。中消协表示,分时度假的供应商经常回避了消费者出国分时度假还涉及签证、机票、餐饮等问题,从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陷阱二:价格误导,当天成交。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推销分时度假产品时,常以″四今″(即今天申请、今天首付、今天完款、今天签约)有很大优惠的承诺,来诱导消费者匆忙签约。 陷阱三:格式合同,显失公平。比如合同上规定消费者在使用期限前仍未缴纳年费和滞纳金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的度假权益等。而供应商若未能依约为消费者成功预订房屋却不承担任何责任,权责明显不对等。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12日第十八版) |